重科院〔2019〕131号
重庆科技学院
关于做好第五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组织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选拔赛的通知》(渝教办函〔2019〕135号)要求,为做好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目标
(一)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
(二)积极发动师生踊跃报名,充分挖掘创新创业教育成果,遴选具有竞争能力的项目参加比赛,让更多学生在参赛过程中受到锻炼,在成果创造中享受创新创业的喜悦。
(三)全校学生参赛比例不低于10%,参赛项目不少于456个。其中有研究生的学院参赛学生数量应不低于本学院学生人数的11%,各学院参赛学生和项目数量最低要求见附件3。众创空间办公室负责培育20~30个重点参赛项目。
(四)力争在重庆市决赛和全国总决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参赛质量实现新突破。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重庆科技学院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东燕、尹华川
副组长:施金良、肖大志、刘上海
成 员:学生处、研究生处、教务处、科研处(众创空间办公室)、校团委负责人,各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负责本次参赛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智能技术与工程学院承办此次大赛的校内选拔赛。
(二)设立“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专家组
专家组成员由校内外创新创业、信息技术、工商管理、风险投资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学校选拔项目的评审和市级、国家级参赛项目的推荐、指导。
(三)各学院成立“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组
由学院院长担任学院本项工作组长,统筹本学院教育教学资源,完成本学院参赛组织和项目培育工作。学院要建立项目培育的长效机制,分管教学和科研的副院长负责参赛项目的挖掘、遴选、培育以及指导教师的动员指导,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负责学生报名参赛的组织动员,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大赛期间的数据汇总、事务对接工作。
三、参赛项目
(一)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项目内容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比赛赛道
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除主赛道外,还设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四、参赛对象
(一)参赛组别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
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成员构成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再报名参赛。
(三)资格审查
1.学院初赛参赛团队及成员资格审查,由各学院负责。
2.学校复赛、决赛参赛团队及成员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五、比赛赛制
(一)学校选拔赛采用学院初赛、学校复赛和学校决赛的三级赛制,院级初赛由各学院组织,学校复赛、学校决赛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二)获得过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市级铜奖及以上的项目不参加本次学校选拔赛,直接进入学校向市级推荐项目的遴选范围。
(三)参加学校复赛的项目总数为100个,各学院在初赛基础上,依据本学院成功报名参赛的项目数,推荐团队参加学校复赛(学院参加学校复赛项目数=100×本学院报名项目数/全校报名项目数)。学校复赛采用书面评审的方式,评选出学校决赛项目30个,学校选拔赛铜奖项目30个。
(四)学校决赛采用项目展示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评选出学校选拔赛金奖项目10个、银奖项目20个。
(五)按照重庆市大赛组委会分配给我校的名额,在获得过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市级铜奖及以上项目和本次学校选拔赛金奖项目中,遴选优秀项目参加市级复赛。
六、赛程安排
(一)组织报名(4月24日—5月10日)
1.参赛要求
1.近四年获得学校立项资助的各级各类学生项目,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大学生优秀创新人才培养资助计划立项项目、重庆市“优创优帮”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30强项目等,均应报名参赛。
2.近四年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的各级各类学生竞赛项目,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应报名参赛。
3.近三年所有受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团队或教师个人,均应培育和指导学生项目参赛。
2.报名渠道
各学院动员组织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并严格按要求在网上提交相应的图片、视频、项目计划书等材料。在全国统一服务平台报名成功的项目,方可参加校内选拔赛和进入学校向市级推荐项目的遴选。
(二)学院初赛(5月11日—5月19日)
1.各学院依据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详见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组织学院初赛评选推荐参加学校复赛的项目团队,并标明推荐顺序。各学院在初赛过程中,应统筹教育教学资源,对拟推荐参加学校复赛的项目进行精心指导和必要完善。
2.各学院在5月20日17﹕00前,将参加学校复赛项目资料报送到智能技术与工程学院(逸夫楼I318办公室,电子邮箱:znxykcsjb@163.com)。需报送的资料包括《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科技学院选拔赛项目申报表》(附件1)《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科技学院选拔赛复赛项目汇总表》(附件2)及各项目计划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附后),所有书面资料均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三份。电子版资料包括一分钟展示视频及项目计划书电子版。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
(三)学校复赛(5月20日—5月25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复赛作品资料进行书面评审。评审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
(四)学校决赛(5月26日—5月31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复赛作品资料进行现场评审。
1.项目展示(5分钟)
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展示方式为现场解说、现场PPT展示、现场视频展示、产品实物展示等形式不限。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
2.现场答辩(5分钟)
评审专家针对参赛团队的项目展示内容进行现场提问,要求参赛团队在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五)优秀项目培育(4月—6月)
学校、学院协调组织有关专家和指导教师团队,对优秀项目进行培育提升,对参赛作品进行修改完善,提升参赛作品水平。
(六)重庆市复赛、决赛和全国总决赛(7月—10月)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学院,全程指导参赛团队参加市级复赛、决赛,并根据市级决赛成绩,精心培育、指导全国总决赛项目。
由大赛专家委员会确定推荐入围市级复赛项目,并根据各学院组织参赛及获奖情况综合评定优秀组织奖。
七、表彰奖励
(一)根据参赛情况和获奖情况,评选表彰优秀组织奖3个、优秀指导教师30名。
(二)根据我校学生学分认定与转换认定办法,对获奖学生给予相应学分认定和专业学分转换。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校有关部门和各学院,要从主动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政治高度,按照重庆市教委和学校的总体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组织工作。
(二)精心指导,做好保障。各学院要根据学生项目特点和参赛要求,选派优秀教师参与指导,并结合学院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科研团队的作用,深入发掘作品内涵,提升参赛作品质量,打造优质作品参赛。在参赛、培育过程中,要为学生参赛提供必要条件,切实做好参赛保障。
(三)落实责任,加强考核。各部门、学院要明确参赛组织责任,确保有关工作落到实处。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部结束后,参赛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学院的工作情况、参赛情况和获奖情况,向校长办公会作专题汇报,并将各学院组织师生参与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人数、项目数和取得的成绩,纳入各学院年度考核。
参赛联络人:周雅舒 办公室:H111 电话:65022365
杨春艳 办公室:I318 电话:65023123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科技学院选拔赛项目申报表
2.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科技学院选拔赛复赛项目汇总表
3.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学院
参赛项目及学生人数最低要求
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选拔赛
的通知
重庆科技学院
2019年4月28日
附件1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重庆科技学院选拔赛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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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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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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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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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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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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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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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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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及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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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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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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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负责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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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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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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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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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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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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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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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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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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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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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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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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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个人自选 □教师科研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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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科技学院选拔赛复赛项目汇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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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学院(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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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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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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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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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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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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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者
(用逗号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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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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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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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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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学生个人自选/教师科研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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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获得往届“互联网+”市级铜奖及以上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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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院长签字: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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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请用EXCEL填报)
附件3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各学院参赛学生及项目数量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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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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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
人数
|
研究生
人数
|
参赛学生人数最低要求
|
参赛项目数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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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
1772
|
102
|
206
|
41
|
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
|
2213
|
45
|
248
|
50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2561
|
32
|
285
|
57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1532
|
51
|
174
|
35
|
化学化工学院
|
2117
|
51
|
238
|
48
|
建筑工程学院
|
2370
|
62
|
268
|
54
|
安全工程学院
|
1086
|
107
|
131
|
26
|
工商管理学院
|
2538
|
/
|
254
|
51
|
法政与经贸学院
|
1321
|
/
|
132
|
26
|
数理学院
|
607
|
/
|
61
|
12
|
外国语学院
|
274
|
/
|
27
|
5
|
人文艺术学院
|
1172
|
/
|
117
|
23
|
智能技术与工程学院
|
1352
|
/
|
135
|
27
|
合计
|
20915
|
450
|
2278
|
456
|
附件4
渝教办函〔2019〕135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选拔赛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决定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总体安排
第五届大赛分为高教主赛道(详见附件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详见附件2)、职教赛道(详见附件3)、国际赛道(详见附件4)和萌芽版块(详见附件5)。
四、承办单位
经协商,本届大赛由重庆大学和璧山区人民政府承办。
五、组织机构
(一)重庆赛区选拔赛组委会
成立重庆赛区选拔赛组委会,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委主任舒立春任主任;市教委副主任刘宴兵、市教委主任助理徐立任副主任;各高校分管校领导,市教委高教处、学生处、学研处、科技处、基教处、职成处、财务处、宣教处和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等有关处室和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大赛组织实施工作。
重庆赛区选拔赛组委会下设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赛区竞赛的日常事务工作,秘书处设在重庆大学。
(二)重庆赛区选拔赛专家组
重庆赛区选拔赛专家组建议名单由各相关学校、企业、全国赛区协办单位推荐的创新创业、信息技术、工商管理、风险投资等方面专家组成,由秘书处按需求报组委会审批聘任,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三)重庆赛区选拔赛仲裁组
重庆赛区选拔赛仲裁组负责参赛项目评审异议仲裁,确定最终结果。仲裁组组长由市教委高教处处长担任,学生处、学研处、科技处、基教处、职成处等有关处室负责人任成员。
(四)重庆赛区选拔赛会务组
会务组设在重庆大学,负责日程拟定、条件保障、组织联络等。
六、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七、比赛赛制
(一)大赛分为校级比赛和市级比赛两个阶段。校级比赛由各院校负责组织。市级比赛包括市级复赛和市级决赛,市级复赛采取文本评审,市级决赛采取现场答辩,设置金奖争夺赛、金奖复活赛、国赛选拔赛,最终遴选出参加国赛的项目。
(二)高教主赛道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项目总数不超过4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国际赛道(国内外双学籍类)、萌芽版块每所院校入选全国总决赛项目各不超过2个。
八、赛程安排
(一)学校组织报名阶段(4月—5月)
1.启动仪式。4月组织召开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结暨第五届大赛启动会,邀请第四届大赛金奖团队进行经验介绍,邀请国赛评委专家解读大赛规则和评审要点,市教委领导在会上做工作部署。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各校组织报名。各校组织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由各校根据校赛安排自行决定。其中,各高校参赛率原则上不低于各校在校生人数的5%。
3.专项培训。4月下旬组委会将组织举办创业导师专项师资培训,并通报全市各高校报名数量和参赛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校内选拔推荐阶段(5月—6月)
各校根据校赛方案举行校内选拔赛并向市赛推荐优秀项目。组委会将根据各校报名数量、各届比赛成绩按比例分配参加市赛名额。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市赛阶段(6月-8月)
市级比赛包括市级复赛和市级决赛,市级复赛采取文本评审,市级决赛采取现场答辩,设置金奖争夺赛、金奖复活赛、国赛选拔赛,最终遴选出参加国赛的项目。
1.市级复赛。各院校推荐参加市级复赛的项目进行网络评审和现场会评,决出市级决赛项目。
2.市级决赛。入围市级决赛项目参加金奖争夺赛、金奖复活赛、国赛选拔赛,决出金奖,遴选出优秀项目参加国赛。
(四)国赛集训(8月-9月)
组织入围国赛项目特训营,聘请相关专家对入围国赛项目进行集中或分散培训、观摩学习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主赛道金银铜奖230个(金奖50个、银奖80个、铜奖100个);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国际赛道金银铜奖若干个;设萌芽版块创新潜力奖若干个。另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具人气奖、乡村振兴奖、精准扶贫奖等单项奖若干;设市级优秀奖300个。对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
大赛设置优秀组织单位、“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先进集体、职教赛道先进集体、萌芽版块先进集体若干,并对金奖项目的创业导师(或团队)颁发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证书。
九、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一)大赛建立QQ群: 554604449,请各院校指定两名工作人员(负责人、联系人)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二)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1.市教委高教处
闵权、哈宁武,63858112,67618591
2.重庆大学
王鹏飞、王亚欣,65106063,13635451618
邮箱:cqucxcy2019@126.com
附件:1.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重庆赛区选拔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2.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
赛区选拔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附件1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重庆赛区选拔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大赛设高教主赛道,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五、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附件2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选拔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活动方案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引导更多青年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色筑梦点亮人生 青春领航振兴中华
二、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持续推动形成“延安一把火,全国一片红”的发展态势,弘扬“红船精神”,发扬“红岩精神”,立足红色传承、立足实际需求、立足强国建设,组织大学生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深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助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汇聚起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安排
(一)启动仪式(2019年5月)
大赛组委会拟于5月举办2019年重庆市“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启动仪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活动报名(2019年4—8月)
各高校要积极挖掘本省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参与活动,组织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报名。
(三)组织实施(2019年4—9月)
各高校负责组织本校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做好需求对接、培训、宣传等工作。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社会工作者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形象中国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社区治理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
要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师生共创、校地协同等多种形式,努力实现项目长期对接,并推出一批帮扶品牌项目和帮扶示范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公益机构、投资机构等各方支持,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支持、设立公益基金等方式为活动提供保障。
(四)总结表彰(2019年9—10月)
各高校要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和成果宣传,选树优秀典型,举办优秀团队先进事迹报告会。组委会将推荐优秀团队参加在全国总决赛期间举办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成果展。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5.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五、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组,汇聚创新创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等要素,推动形成高校、企业、社会联动共推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统筹资源、加强保障。各高校要主动制定针对创业帮扶团队的优惠政策,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设立“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依托优势特色学科专业谋划“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和活动,积极组织项目团队,赴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开展创业项目帮扶。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高校要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通过集中启动、媒体传播,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全面展示青年大学生参与活动的生动实
附件1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重庆科技学院选拔赛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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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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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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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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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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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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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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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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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及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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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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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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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负责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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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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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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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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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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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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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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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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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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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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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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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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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个人自选 □教师科研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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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科技学院选拔赛复赛项目汇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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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学院(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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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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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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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专业班级
|
负责人电话
|
合作者
(用逗号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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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指导教师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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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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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学生个人自选/教师科研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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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获得往届“互联网+”市级铜奖及以上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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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院长签字: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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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请用EXCEL填报)
附件3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各学院参赛学生及项目数量最低要求
|
学院
|
本科生
人数
|
研究生
人数
|
参赛学生人数最低要求
|
参赛项目数最低要求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
1772
|
102
|
206
|
41
|
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
|
2213
|
45
|
248
|
50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2561
|
32
|
285
|
57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1532
|
51
|
174
|
35
|
化学化工学院
|
2117
|
51
|
238
|
48
|
建筑工程学院
|
2370
|
62
|
268
|
54
|
安全工程学院
|
1086
|
107
|
131
|
26
|
工商管理学院
|
2538
|
/
|
254
|
51
|
法政与经贸学院
|
1321
|
/
|
132
|
26
|
数理学院
|
607
|
/
|
61
|
12
|
外国语学院
|
274
|
/
|
27
|
5
|
人文艺术学院
|
1172
|
/
|
117
|
23
|
智能技术与工程学院
|
1352
|
/
|
135
|
27
|
合计
|
20915
|
450
|
2278
|
456
|
附件4
渝教办函〔2019〕135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选拔赛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决定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总体安排
第五届大赛分为高教主赛道(详见附件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详见附件2)、职教赛道(详见附件3)、国际赛道(详见附件4)和萌芽版块(详见附件5)。
四、承办单位
经协商,本届大赛由重庆大学和璧山区人民政府承办。
五、组织机构
(一)重庆赛区选拔赛组委会
成立重庆赛区选拔赛组委会,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委主任舒立春任主任;市教委副主任刘宴兵、市教委主任助理徐立任副主任;各高校分管校领导,市教委高教处、学生处、学研处、科技处、基教处、职成处、财务处、宣教处和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等有关处室和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大赛组织实施工作。
重庆赛区选拔赛组委会下设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赛区竞赛的日常事务工作,秘书处设在重庆大学。
(二)重庆赛区选拔赛专家组
重庆赛区选拔赛专家组建议名单由各相关学校、企业、全国赛区协办单位推荐的创新创业、信息技术、工商管理、风险投资等方面专家组成,由秘书处按需求报组委会审批聘任,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三)重庆赛区选拔赛仲裁组
重庆赛区选拔赛仲裁组负责参赛项目评审异议仲裁,确定最终结果。仲裁组组长由市教委高教处处长担任,学生处、学研处、科技处、基教处、职成处等有关处室负责人任成员。
(四)重庆赛区选拔赛会务组
会务组设在重庆大学,负责日程拟定、条件保障、组织联络等。
六、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七、比赛赛制
(一)大赛分为校级比赛和市级比赛两个阶段。校级比赛由各院校负责组织。市级比赛包括市级复赛和市级决赛,市级复赛采取文本评审,市级决赛采取现场答辩,设置金奖争夺赛、金奖复活赛、国赛选拔赛,最终遴选出参加国赛的项目。
(二)高教主赛道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项目总数不超过4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国际赛道(国内外双学籍类)、萌芽版块每所院校入选全国总决赛项目各不超过2个。
八、赛程安排
(一)学校组织报名阶段(4月—5月)
1.启动仪式。4月组织召开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结暨第五届大赛启动会,邀请第四届大赛金奖团队进行经验介绍,邀请国赛评委专家解读大赛规则和评审要点,市教委领导在会上做工作部署。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各校组织报名。各校组织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由各校根据校赛安排自行决定。其中,各高校参赛率原则上不低于各校在校生人数的5%。
3.专项培训。4月下旬组委会将组织举办创业导师专项师资培训,并通报全市各高校报名数量和参赛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校内选拔推荐阶段(5月—6月)
各校根据校赛方案举行校内选拔赛并向市赛推荐优秀项目。组委会将根据各校报名数量、各届比赛成绩按比例分配参加市赛名额。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市赛阶段(6月-8月)
市级比赛包括市级复赛和市级决赛,市级复赛采取文本评审,市级决赛采取现场答辩,设置金奖争夺赛、金奖复活赛、国赛选拔赛,最终遴选出参加国赛的项目。
1.市级复赛。各院校推荐参加市级复赛的项目进行网络评审和现场会评,决出市级决赛项目。
2.市级决赛。入围市级决赛项目参加金奖争夺赛、金奖复活赛、国赛选拔赛,决出金奖,遴选出优秀项目参加国赛。
(四)国赛集训(8月-9月)
组织入围国赛项目特训营,聘请相关专家对入围国赛项目进行集中或分散培训、观摩学习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主赛道金银铜奖230个(金奖50个、银奖80个、铜奖100个);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国际赛道金银铜奖若干个;设萌芽版块创新潜力奖若干个。另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具人气奖、乡村振兴奖、精准扶贫奖等单项奖若干;设市级优秀奖300个。对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
大赛设置优秀组织单位、“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先进集体、职教赛道先进集体、萌芽版块先进集体若干,并对金奖项目的创业导师(或团队)颁发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证书。
九、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一)大赛建立QQ群: 554604449,请各院校指定两名工作人员(负责人、联系人)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二)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1.市教委高教处
闵权、哈宁武,63858112,67618591
2.重庆大学
王鹏飞、王亚欣,65106063,13635451618
邮箱:cqucxcy2019@126.com
附件:1.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重庆赛区选拔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2.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选拔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附件1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选拔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大赛设高教主赛道,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五、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附件2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选拔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活动方案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引导更多青年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色筑梦点亮人生 青春领航振兴中华
二、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持续推动形成“延安一把火,全国一片红”的发展态势,弘扬“红船精神”,发扬“红岩精神”,立足红色传承、立足实际需求、立足强国建设,组织大学生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深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助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汇聚起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安排
(一)启动仪式(2019年5月)
大赛组委会拟于5月举办2019年重庆市“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启动仪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活动报名(2019年4—8月)
各高校要积极挖掘本省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参与活动,组织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报名。
(三)组织实施(2019年4—9月)
各高校负责组织本校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做好需求对接、培训、宣传等工作。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社会工作者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形象中国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社区治理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
要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师生共创、校地协同等多种形式,努力实现项目长期对接,并推出一批帮扶品牌项目和帮扶示范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公益机构、投资机构等各方支持,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支持、设立公益基金等方式为活动提供保障。
(四)总结表彰(2019年9—10月)
各高校要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和成果宣传,选树优秀典型,举办优秀团队先进事迹报告会。组委会将推荐优秀团队参加在全国总决赛期间举办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成果展。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5.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五、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组,汇聚创新创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等要素,推动形成高校、企业、社会联动共推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统筹资源、加强保障。各高校要主动制定针对创业帮扶团队的优惠政策,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设立“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依托优势特色学科专业谋划“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和活动,积极组织项目团队,赴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开展创业项目帮扶。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高校要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通过集中启动、媒体传播,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全面展示青年大学生参与活动的生动实践和良好精神风貌。同时,注意做好活动期间总结、图片、视频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及时报送典型做法和先进案例。
(四)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各高校要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事先制定安全预案,遇到突发事件稳妥处理并及时上报信息。
附件:
关于做好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组织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