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方向带头人、方向团队负责人是重点学科人才梯队建设的重要部分,为了培养高素质的带头人队伍,加快机械工程重点学科的建设和发展,结合我院重点学科建设的实际情况,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科方向凝练和学科团队梳理的通知》(研教函〔2022〕32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原则
(一)客观公正、平等竞争、滚动遴选。
(二)严格程序、坚持条件、保证质量。
二、学科方向
机械工程重点学科是重庆市“十三五”、“十四五”重点学科,重点学科下设三个学科方向、七个学科方向团队,学科方向、学科方向团队各选拔一名带头人。
学科方向一:流体动力与机电系统集成
方向团队(1):流体力学与流体机械;
方向团队(2):油气装备现代设计与数值分析;
方向团队(3):冶金装备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学科方向二:智能检测与智能装备
方向团队(4):视觉力觉测量与集成应用;
方向团队(5):高性能机电传动与智能装备;
学科方向三:资源循环利用与新能源技术
方向团队(6):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技术与装备;
方向团队(7):新能源及节能减排技术与装备。
三、选拔条件
(一)学科方向带头人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教书育人,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勇于开拓创新。
2.具有良好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学术影响力,熟悉学科发展动态,在所在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影响力,能够把握本方向的发展。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奉献精神,在学术上具有民主作风,已经或正在带领本学术团队成员开展学科建设的各项工作。
4.学科方向带头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国家级人才可不要求),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省部级人才优先选聘。
(二)方向团队负责人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教书育人,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勇于开拓创新。
2.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学术背景,熟悉学科发展动态,在所在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能够把握本方向的发展。
3.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以上职称。
4.具有领导科研团队开展研究生培养、学术活动、科研工作的能力。
5.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四、岗位职责、待遇与考核
学科方向带头人负责进行学科方向建设的顶层设计,引领学科发展方向,组建并带领学科团队快速提高学术水平,推动学科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一)学科方向带头人岗位职责
1.主持制定本学科方向的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向学科负责人提交学科建设年度工作总结。
2.负责本学科方向下设学科团队的设立与调整、人员归属、资源配置等,积极带领各学科团队开展科学研究、服务地方等工作,成员在建设期内得到较大成长并在科学研究、服务地方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3.负责组织本学科方向研究生培养工作(招生、培养和答辩等)。
4.负责组织本学科方向重点考核科研任务以及科研实验室建设工作。
5.负责本学科方向的人才引进与交流培养等工作。
6.学院或学科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方向团队负责人岗位职责
1.制定本学科方向团队规划。
2.协助学科方向带头人抓好学科梯队建设工作。在学科和学院总体规划下做好本学科的人才引进、选拔、培养等工作,尽快带出一批高水平的教学、科研团队。
3.熟悉相关学科领域国内外同行的发展情况,跟踪最新学术动态,拓展学科特色和新的研究方向,参与和组织相关学术会议。
4.带领学科梯队成员全面完成聘期的建设目标。
5.协助学科方向带头人对本学科的培养基地(学科实验室、实践基地等)进行系统的规划和建设。
6.在学科方向部署下,组织实施好研究生培养课程建设、学术交流和日常学术活动等工作。
7.学科负责人或学科方向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待遇与管理
学科方向带头人和方向团队负责人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5年(与重点学科建设时间一致,因特殊原因可按程序临时调整),学科方向带头人根据需要可以选聘1名学科方向秘书。
学科方向带头人按750元/月发放学术津贴,方向团队负责人按400元/月发放学术津贴,学科方向秘书按200元/月发放服务津贴。根据方向和团队的年度考核等级,以专项津贴方式发放团队专项考核绩效。(津贴和专项考核绩效不超过学院绩效的1%)。
学科方向带头人、方向团队负责人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省部级项目及各级各类人才项目,在岗位晋升、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
(四)考核
参照《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科方向带头人、方向团队负责人考核办法》执行。
五、遴选程序
1.由个人自荐、组织推荐或学院学术委员会提名,并于2022年6月9日上午12:00前填写附件1《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科方向带头人申请表》或附件2《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方向团队负责人申请表》交产学研办公室(L305)晏慧处。
2.学院学术委员会考察推荐。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并公示聘任。
六、其他
1.学科方向负责人原则上不兼任学科团队负责人,如方向/团队没有合适负责人,可空缺。
2.本办法由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学科方向带头人申请表
2.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学科团队带头人申请表
3.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科方向带头人、方向团队负人考核办法
附件1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学科方向带头人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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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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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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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教授*级 |
政治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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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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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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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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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学位(毕业年月、学校、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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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兼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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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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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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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学科方向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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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委员会意见 |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附件2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学科团队带头人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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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职称 |
|
政治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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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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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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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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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学位(毕业年月、学校、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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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兼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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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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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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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方向团队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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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委员会意见 |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附件3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科方向带头人、
方向团队负责人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学科方向带头人考核方式采取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以学科方向和学科团队的组织管理为基础,以团队成员的成长和业绩为目标,以团队集体考核为主,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下一步聘用以及待遇发放依据。
第二条 学科方向带头人主持制定本学科阶段性建设规划,完成年度建设计划与总结,领导组建一支结构合理、具有一定实力的学科团队,并带领本学科方向成员完成1项指标为考核基本合格,2项为考核合格,4项为考核优秀。
(一)聘期内获省部级一等奖1项,或获二等奖2项,或获三等奖3项(团队成员作为第一单位第一完成人,若为参与单位降一级);
(二)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级重点研发专项子课题1项或到账500万以上横向项目1项;
(三)年科研合同经费600万,到账经费400万;或者年专利转化不少于50万;或省部级以上项目5项,且纵向科研项目经费100万;
(四)团队成员获批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或团队获批省部级团队;或行业代表性人才;
(五)团队方向新增省部级科研平台;
(六)主办国际国内学会交流会议1次,参与学术交流并做学术报告4次,发表学科方向相符的高水平论文8篇;
(七)引进重庆市第四层次及以上人才、学校“一事一议”高层次人才或特需人才。
第三条 学科方向带头人或学科方向有以下情况者,考核不合格:
(一)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二)给学院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
(三)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工作事故。
(四)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上弄虚作假。
(五)不能履行学科方向带头人职责者。
第四条 方向团队负责人考核由学科方向考核结果及团队成员发展、团队业绩显著成果相结合定性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每年考核优秀名额不超过2个,良好以上(含优秀)共计不超过4个。
第五条 学科方向带头人、方向团队负责人实行动态管理,连续2年不合格者解除聘任,所享受相关待遇自行终止。
第六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