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型仪器管理与使用细则
1.本中心所有仪器将在保证教学需要的前提下,对全院师生的科研工作提供服务。
2. 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健全仪器设备技术档
案管理,对每台仪器均建立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规程,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在每学期开
始和结束时都要对本室仪器设备进行检查、调试, 确保实验室正常运转。
3. 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确保仪器正常运转所需的基本试剂,配件。
4.教学使用的对象为各相关教师提出,经学院教学主管领导批准的本科、专科生教学实验。
5.科研的使用按开放实验室方式运行,鼓励本院教师、本科生使用。
6.教学使用机时免费。科研使用费用按“大型仪器使用收费标准”收取。
7.严格实行仪器预约使用制度。必须提前 24 小时预约仪器的使用起止时间,并准时履约。
预约后因故不能准时履约,请提前取消预约机时。若预约后不使用仪器,仍按使用计费。谢
绝未预约者使用仪器。
8.实验操作人员自行准备实验所需专用试剂、药品。
9.违规操作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及所在课题组承担责任,按学院有关规定赔偿。
10.严禁各科研组及相关人员代外单位测试样品。一经发现按外单位送样收费标准加倍收费,
费用由当事人自理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机械工程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09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