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技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一、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及管理措施,执行实验纪律,服从实验教师的安排、指导。
二、进入实验室内必须保持肃静、整洁。不准高声谈笑,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谈,不准乱抛纸屑杂物等。
三、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的安全。爱护实验设备,不得动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不得将室内物品带出室外。
四、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及有关内容。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实验,报指导教师和实验员处理,不得擅自拆卸。
五、因违反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应写出书面检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实验过程中,要严肃认真,详细记录实验数据和结果,经指导教师签字认可后,方可结束实验。
六、实验后要按时写好实验报告,交指导教师批阅,数据和报告要真实,不得抄袭、伪造,否则按不合格处理。实验不及格的课程,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理论课考核。
七、实验完毕应请实验教师清点仪器,检查实验结果,经允许后方可离开。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